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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峰:严肃纪律 依法管理 强化监督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
2006年7月22日在全国住房公积金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全国住房公积金经验交流会今天召开了。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经验,认清问题,统一认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和《通知》精神,依法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02年以来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情况 2002年,国务院修订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召开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温家宝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全面论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大意义,明确了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部署了各项工作。几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条例》和《通知》精神,在调整管理机构,健全决策、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公积金归集、贷款等各项业务的发展,对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管理体制基本理顺。根据《条例》规定,各地人民政府健全住房公积金决策、管理体制。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343个设区城市中,有341个城市成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中,政府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以及单位代表各占1/3,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按照精简、效能原则,管理中心从2577个调整到343个,管理人员从2.1万人减少到1.5万人。在机构调整过程中,做到了工作秩序不乱,业务办理不断,分流人员妥善安置。对经批准设立的分中心,绝大多数实现了与管理中心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目前,管理中心执行管委会决策,独立行使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职能,管理体制基本理顺。 (二)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各级地方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快制定有关配套政策。国务院住房公积金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并印发了十多个贯彻落实《条例》和《通知》的配套办法,以及《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等业务指导性文件。各地区以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府文件等形式,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制定了业务操作流程。目前,基本建立了以《条例》为主导、以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依据、以业务操作规范为基础的多层次的制度体系,初步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依法管理、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