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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账户的新增、内部封存/启封
【适用情况】
1、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为新增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
2、单位与职工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停止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将职工账户在单位账户内封存;
3、职工与原工作单位恢复中断的工资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应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原封存在单位账户下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应予以启封。
【提供资料】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办理步骤】
1、提交资料。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交相关业务表格。
2、审核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办理账户的新增、封存/启封,将有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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