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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管委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运作职能,具体有以下职责:
1、拟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2、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接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的比例购买国债;
4、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
6、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
7、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8、负责对分支机构和业务经办网点业务管理的授权;
9、组织建立管理中心及其所属机构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联网;
10、承办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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