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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注销
发布时间:2011-08-15 17:14:14   浏览次数:  
 

账户注销
【适用情况】
1、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的,办理全部职工个人账户转移后,注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
2、职工提取账户全部存储余额的,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3、职工账户办理转移后,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原账户。
【提供资料】
1、单位撤销、解散的,提供工商注销证明或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2、单位破产的,提供法院破产判决书。
3、单位合并、分立或改制的,提供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4、《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办理步骤】
1、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和证明材料及业务表格。
2、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单位提交的批准文件、证明材料及业务表格进行审核,符合注销条件的,注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
3、职工提取账户全部存储余额或办理账户转移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自动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原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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